A股5家上市險企去年保費收入增長0.03% 行業整體增速放緩
2021-12-14 23:00:40
新京報記者日前從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了解到,在其12月13日公布的29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通報中,3批次酒類產品酒精度不合格。
三批次不合格產品包括興義市億客隆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貴州省國霸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純包谷酒,酒精度為31.2%vol,標準值為40±1.0%vol;六枝特區壹日三餐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貴州長安酒業有限公司的純高粱酒和迎賓酒,酒精度分別為35.7%vol和34.9%vol,前者低于41.0%vol~43.0%vol的標準值,后者低于38±1.0%vol的標準值。
根據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供的資料顯示,《液態法白酒》(GB/T 20821—2007)、《固液法白酒》(GB/T 20822—2007)、《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小曲清香型白酒》(DBS 52/ 005—2014)中均規定,白酒中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簽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白酒中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關鍵詞: 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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