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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回復落實函問詢 來自ATL專利律師函、收到股權轉讓款后資金流向被關注

中華網財經9月9日訊 證監會發布消息稱,近日按法定程序同意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本次IPO擬募資約32.5億元,用于珠海聚合物鋰電池生產基地建設項目、重慶鋰電池電芯封裝生產線項目、研發中心升級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證監會網站9月6日刊登的《關于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發行注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的回復 》披露了主要問詢問題。在問詢中,主要關注關于哈光宇電源對火災事故相關損失補償安排、關于與哈光宇電源、東營昆宇的債務置換、關于來自 ATL專利律師函等三個問題。

關于來自 ATL 專利律師函,通過上市委會后,珠海冠宇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收到寧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國內律師發送的《侵權告知函》,并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收到 ATL 及其子公司寧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東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美國律師發送的侵權告知郵件(以下簡合稱 ATL 和律師函),稱珠海冠宇生產、銷售的多款適配于筆記本、手機的鋰電池電芯產品涉嫌侵犯 ATL 相關主體持有的 11 項專利權,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對 ATL 專利及涉嫌侵權產品進行技術比對與分析,委派代表與 ATL 委托的律師或 ATL 聯系,確認侵權產品范圍,并就停止侵權及賠償事宜進行協商。

珠海冠宇目前已與 ATL 簽訂了保密協議,正式啟動律師函相關專利溝通事宜。珠海冠宇經比對,認為上述 11 項專利共涉及 19 款終端客戶產品,對應珠海冠宇 13個電池型號。珠海冠宇在律師函未明確要求承擔賠償金額的情況下,認為即使未來ATL 起訴且發行人全部敗訴,預計賠償的金額上限為銷售相關型號產品的凈利潤合計金額,即 13,363.67 萬元。

上交所要求說明,截至本落實函回復出具之日,發行人與 ATL 正積極溝通,對于是否侵權未形成一致意見,就該等事宜亦尚未與 ATL 達成任何和解安排。預計的 13,363.67 萬元賠償金額的計算依據及合理性,賠償的相關安排。

珠海冠宇回復,在ATL律師函未明確要求承擔賠償金額的情況下,認為即使未來 ATL起訴且發行人全部敗訴,假設律師函提及的專利在發行人相關產品中的貢獻度為上限 100%,預計賠償的金額上限為銷售相關型號產品的凈利潤合計金額即13,363.67 萬元。發行人在測算預計賠償金額時選擇了更為謹慎的測算標準,實際金額應小于發行人測算金額,測算過程具有合理性。發行人已申請豁免披露具體測算過程。

根據發行人聘請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出具的相關分析報告,ATL 律師函所聲稱的產品侵權不具備事實基礎或法律基礎,不會對發行人生產、銷售目標產品產生實質不利影響。

截至本落實函回復出具之日,珠海冠宇與 ATL 正積極溝通,對于相關事實未與 ATL 達成共識,相關事項亦未有生效可執行的判決或仲裁文書,暫不涉及賠償事宜;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珠海冠宇貨幣資金為 114,788.93 萬元,如 ATL向法院起訴且發行人全部敗訴,珠海冠宇仍具備償付能力。珠海冠宇控股股東珠海普瑞達及其一致行動人重慶普瑞達已出具承諾,就上述事項,如未來ATL起訴珠海冠宇且珠海冠宇敗訴,珠海冠宇因此被司法機關作出裁判而需要向ATL支付任何賠償費用的,珠海普瑞達、重慶普瑞達將向珠海冠宇全額補償該等全部賠償費用。

關于與哈光宇電源、東營昆宇的債務置換,2020 年 2 月,東營昆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其受讓東營昆宇電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而應向哈光宇電源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合計 1.72 億元支付給發行人,以抵銷哈光宇電源應付發行人相應金額的貨款。同時東營昆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將東營昆宇電源科技有限公司 20%的股權質押給發行人。目前,發行人已收到東營昆宇新能源支付的 11,800.00 萬元款項,尚余 5,400.00 萬元未支付。上交所要求說明東營昆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的 1.18 億元資金來源,發行人收到 1.18 億元股權轉讓款后相關資金流向。

珠海冠宇回復,東營昆宇新能源成立于 2019 年 7 月,該公司為投資平臺,無實際經營業務,通過使用其股東出資資金收購東營昆宇電源 100%股權,發展儲能類鋰電池業務。截至本落實函回復出具之日,發行人已累計收到東營昆宇新能源還款 1.24 億元。東營昆宇新能源向公司支付的 1.24 億元為其自有資金,來源于東營昆宇新能源的股東出資,資金來源不存在來自于哈光宇電源、發行人及前述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截至本落實函回復出具之日,東營昆宇新能源已累計還款 1.24 億元,前述資金均匯入了發行人在中國銀行開立的一般銀行賬戶。發行人未將收到的款項與公司其他資金進行區分,該銀行賬戶的資金均用于公司日常經營活動,具體流向包括:①支付原材料采購款、工程款、設備款、海關稅費;②發放工資;③繳納信用證保證金、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等。 

招股書顯示,珠海冠宇主要從事消費類聚合物軟包鋰離子電池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同時布局動力鋰離子電池,產品主要應用于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智能手機、智能穿戴設備、無人機、汽車啟停系統及電動摩托等領域。在消費類電池領域,公司長期服務于全球一流的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及智能手機品牌廠商,是全球領先的消費類聚合物軟包鋰離子電池供應商之一。在動力類電池領域,公司已進入豪爵、康明斯、中華汽車等廠商的供應鏈體系。

2018-2020年,珠海冠宇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47.47億元、53.31億元和69.64億元,實現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22億元、4.30億元、8.17億元。

關鍵詞: 珠海 收到 流向 資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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