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5家上市險企去年保費收入增長0.03% 行業整體增速放緩
2021-08-10 13:15:43
中華網財經8月10日訊:據浙江政務服務政務近期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杭稅二稽罰2021305”顯示,杭州金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存在“扣繳義務人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其他違法”的違法事被罰,執法部門顯示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杭州市稅務局,處罰決定日期顯示為2021年7月29日。
杭州金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
依據規定對杭州金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罰決定為:對該公司處以應追繳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19666.97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決定對該公司處以應扣未扣的個人所得稅處百分之五十的罰款25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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