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指尋找人工耳蝸男子為“營銷” 家屬現身否認
12月19日,李明(化名)尋找丟失人工耳蝸的尋物啟事引發關注。李明的姐姐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人工耳蝸價格昂貴,希望網友幫助尋找。20日凌晨,有自媒體發文質疑該事件的真實性,稱營銷痕跡明顯。
20日上午,北青報記者在朝陽公園地鐵站見到丟失人工耳蝸的李明及其家屬,李明家屬回應了自媒體的質疑。此外,北青報記者聯系到曾發帖尋找人工耳蝸的其他求助人,他們均否認與公司進行過營銷。
20日下午,李明已從一位熱心網友處借到一個備用機,目前已能聽到聲音。
事件
男子發帖尋找人工耳蝸
有自媒體指其是“營銷”
12月19日,一則尋物啟事引發關注。來自河北張家口的26歲小伙李明(化名)稱,19日早晨5點半,他從北京芳園里北區出門,乘地鐵前往北京站,到站時發現自己丟失了人工耳蝸。
19日下午,李明的姐姐李女士曾稱,李明丟失的人工耳蝸是在左耳附近的頭部植入的,丟失的屬于人工耳蝸的外置接收器。“他的耳蝸在衣服兜里裝著,所以掉了他沒察覺。這個耳蝸價值20萬,如果沒找到,我弟弟有可能需要再做一次手術,把腦袋里面的植入物再拿出來。”李女士在尋物啟事中表示。
據李女士回憶,在得知李明丟失人工耳蝸后,她于19日早上8時開始,在李明經過的地鐵站沿線尋找,一直找到晚上才返回住處。當時,李女士向酒仙橋派出所報警,尋求民警幫助。
該帖發出后,引起網友大量轉發。12月20日凌晨0點35分,微信公眾號黑××發文質疑該帖稱,事件真相是媒體與人工耳蝸公司聯合營銷。隨后,李女士及李明被卷入輿論的風口浪尖。
說法
男子家屬現身否認
“與企業合謀營銷”
12月20日上午,北青報記者在朝陽公園地鐵站見到李明及其姐姐李女士。當時,沒有人工耳蝸的李明只能通過唇語與李女士交流。而李女士也對自媒體黑××的質疑做出回應。
對于先前所稱的“20萬的人造耳蝸”,李女士稱,弟弟的手術做于2008年,從里到外的整體費用為17萬,“對不起大家,多說了3萬。”李女士道歉說。李女士解釋稱,“之前說的‘開顱’,是我對醫學術語不太專業,造成了大家誤解。對于我來說,他的那個手術就是開腦袋。而且我媽說弟弟腦袋里的東西已經超過10年了,肯定和肉長在一起了,再做新設備太危險了。”
李女士向北青報記者回憶,2008年12月18日,李明在北京一所醫院做手術植入人工耳蝸后,還適應了一段時間的人工耳蝸。
而對于自媒體黑××的“營銷”質疑,李女士表示否認。“純屬無稽之談,我們不是什么合謀推銷。弟弟真的丟了東西,我們報過警,尋求了地鐵工作人員的幫助。我現在沒有時間與黑××進行正面沖突,我注意力都在尋找人工耳蝸的事情上。”李女士說。
20日下午,在李女士母親提供的醫院手術證明上,北青報記者看到,2008年12月18日,李明在北京一家醫院做了植入手術,而這個設備的開機時間為2009年1月15日。
此外,李女士還解釋稱,李明于2008年植入人工耳蝸后,因升級設備,更換過人工耳蝸的外置接收器,因此在2017年升級了N6設備。且這些更換升級并未在頭部進行手術。同時,北青報記者在李明的購機憑證上看到,李明的N6人工耳蝸購于2017年3月29日。
對于丟失的人工耳蝸,李女士再三對熱心網友表示感謝,同時也稱,人工耳蝸是很精細的物件,即使找回來,也有產生破損的可能。若找不到的話,會去醫院配置一個新的外接設備,去跟頭部的植入物進行匹配。
據悉,12月19日,有人聯系京港地鐵官方微博,希望地鐵方面協助尋找丟失耳蝸。京港地鐵回應稱,14號線工作人員也對乘客經過的車站、列車進行了尋找。截至目前,在將臺站尚未找到。12月20日早晨,乘客聯系地鐵14號線將臺站駐站民警,由民警在警務室調取12月19日的監控錄像,乘客在將臺站進站、安檢、刷卡及在站廳、站臺候車過程中,尚沒有發現物品遺落情況。
進展
熱心網友借給備用機
男子目前已能聽見聲音
12月20日16時許,北青報記者從李女士處獲悉,李明已從一位熱心網友處拿到一個N6備用機,經過調試,李明已能聽到聲音,并開始主動說話。
“昨天有熱心網友說,他有N6可以借給我們用。所以今天下午我們就去人工耳蝸公司與他碰面,調機進行匹配。調機沒花錢,現在我弟終于能聽見聲音了。”李女士稱。
此前,人工耳蝸公司曾稱,將提供備用機給李明。李女士解釋稱,公司提供的設備型號并非N6,因此李明未用公司提供的備用機。
調查 鄭州遭自媒體質疑家長:非同一品牌 有人往傷口撒鹽
事發后,自媒體黑××曾發文列舉12月以來,河南鄭州、河北石家莊、青海西寧及北京這四起“耳蝸丟失”為例,稱是“澳大利亞這家公司”在做“(廣告)營銷”。
文中還稱,鄭州丟失耳蝸的家長“騎電動車為交通工具”、石家莊的家庭“條件不太好”,質疑這樣的家庭“舍得給孩子配28萬(或30萬元)的耳蝸”?并懷疑此前媒體報道中描述“家庭貧困”,是為“引發別人愛心”。
12月20日,北青報記者聯系到當時公開“為3歲兒子尋找耳蝸”的河南鄭州的程女士。她說,“家里人都看到了這個(自媒體)的文章,很生氣。原本弄丟孩子的人工耳蝸心里就很愧疚,現在還有人在我們傷口上撒鹽”。
程女士說,當時鄭州媒體為她做了報道,很快,孩子的耳蝸找到了。“我兒子用的是奧地利的一款產品,不是他(自媒體)說的澳大利亞產品。這個圖我在網上發過,有聾兒的家庭一眼就看得出來。”經核對比較,北青報記者確認,程女士兒子使用的人工耳蝸體外機,是奧地利的一款二代一體機產品。
還有一點讓程女士生氣的是,自媒體曾發文質疑說,“家庭條件僅僅以‘電動車’為交通工具,她舍得給孩子配28萬的耳蝸?”對此,她回應說,“我騎電動車怎么了?我們的的確確是普通家庭,家里有兩個兒子,丟耳蝸的是3歲的小兒子。孩子父親在外面做小生意,給別人打工。做手術加體外機的28.8萬元,都是跟家里的親戚朋友籌的。家里有孩子生病,就是賣車、賣房也應該給孩子治病,難道不對嗎?”
20日中午,北青報記者聯系到石家莊“為孩子尋找人工耳蝸”的家長馬平平。“孩子的耳蝸體外機還沒有找到,后來是當地的好心人湊了幾萬元,重新買了一個。”面對自媒體人發文指責其疑似為澳大利亞的產品做營銷,以及夸大家庭貧困因素引發他人愛心關注,馬平平予以否認,“我們家條件確實困難,我自己不上班,孩子爸爸送貨養家。當時孩子做這個手術,國家給了很大一部分補貼。配的也是奧地利的產品。當時找耳蝸的時候說得很清楚,手術和體外機價值30萬元左右,單獨的體外機要花費7萬元”。
北青報記者撥打國家殘聯熱線電話12385獲悉,目前,國家有相關政策,符合條件的聾兒家庭可以申請“殘疾人輔助器具”,“這其中就包括人工耳蝸裝置”。工作人員補充說,申請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年齡不滿7周歲,經過評估鑒定,符合植入人工耳蝸條件的聽力殘疾兒童。
此外,12月20日,自媒體文章中提及的“青海西寧丟失耳蝸”的家長也告訴北青報記者,孩子的人工耳蝸體外機已經尋回,“耳蝸來自奧地利,是去年7月份配的,后來孩子不小心丟失,現在找回來了,能夠正常使用”。他告訴北青報記者,這款耳蝸“是當時幾款耳蝸里質量比較好的,整套手術花了20多萬元,光是體外機就花費了8萬元左右,所有花費都是自費的”。
回應 企業:否認“事件是營銷” 丟失耳蝸體外機價值6.8萬元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李明使用的人工耳蝸,由澳大利亞一家醫療器械(北京)有限公司生產。
企業工作人員表示,從昨晚看到消息開始,他們一直在聯系李明的家人。“現在聯系上了,也確認他用的是我們的N6產品。知道他的體外機丟失,我們給他提供了一個備用機器,方便他尋找期間替用。”工作人員介紹,不過20日他們從家屬處獲悉,有愛心人士提供了一個閑置的N6產品借給李明用,“我們的銷售人員上門做了調試,保證他現在能使用機器”。
工作人員介紹,李明丟失的N6體外機目前售價6.8萬元左右。“人工耳蝸裝置是由植入體設備和體外聲音設備構成的。如果不慎丟失體外機,可以配置一個同款產品,理論上來說,不需要動手術。當時應該是他的家人一時心急,混淆了兩個概念。”工作人員解釋,除非遭到很大的外力傷害,傷及植入體才會需要動手術更換。
至于費用方面,工作人員說,李明的手術是2008年做的,“17萬元應該包括植入體和體外聲音設備兩方面,這個花費屬于當時的中檔水平”。按照工作人員介紹,購買產品后,銷售人員會把用戶的植入體先送到醫院,讓用戶進行安裝手術,“之后,經過一個月左右的時間,等傷口恢復好后,會把體外的聲音設備送到醫院開機,用戶就能使用了。”但是,工作人員表示,體外的聲音設備每3-5年會有更新,N6產品是2015年前后上市的,李明的體外機也是在之后升級的。”
就自媒體黑××發文指責該公司與用戶、媒體一起“營銷產品”一事,工作人員回應稱,“這是誣陷和誹謗。我們也咨詢了律師,在考慮是否追究他法律責任的問題,但現在擔心‘你越理他,他越過分’,還是先通過公開的渠道去澄清這個事情。”工作人員稱該企業很早進入國內市場,也是知名的人工耳蝸品牌,國內的植入者要占到一半以上,“所以我們不需要通過這樣的方式進行所謂的營銷”。
內存 專家:換體外機有型號要求 不需要再做手術
12月20日下午,北青報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北京友誼醫院耳鼻喉頭頸外科主任龔樹生教授表示,丟失人工耳蝸就需要動手術一說其實是家屬對于人工耳蝸工作機制的誤讀,“人工耳蝸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需要手術植入體內部分(包括電極系統),另一部分是用來轉換聲音的體外言語處理器,也就是常說的體外機。如果不慎丟失了體外部分,只需要更換體外機,并重新進行調試即可”。龔樹生教授介紹,即使是更換內置部分,按照目前的醫學技術,往往也只需要進行一個微創手術,因此佩戴人工耳蝸的患者無需過度擔心。
北京同仁醫院耳科副主任醫師郝欣平也證實了這一說法,“除非內置機器壞了,否則是不需要再做手術的”。郝欣平醫師介紹,就目前各品牌人工耳蝸的具體情況而言,患者丟失外掛機后,對其更換的新機還是會有型號、品牌方面的限制,“并不是說什么機器之間都可以互相匹配”,換句話說,丟失了甲公司生產的外掛機,很難通過購買乙公司的產品與之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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