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宣傳文化人才有哪些補貼支持?
無錫宣傳文化人才有哪些補貼支持?
(資料圖片)
一、支持全職引進人才
1.項目資助。全職引進人才首次評審認定后2年內可申請項目資助,經申報評審分別給予一類、二類、三類人才每人總額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項目資助,且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引進單位實際已投入的配套資金。自項目獲評后下一年度起分3年撥付。
2.購房補貼。全職引進人才按照全市人才分類認定相關辦法享受購房補貼。
3.其他支持。全職引進人才按照我市相關服務保障辦法享受健康醫療、子女教育、出入境保障、交通出行等服務保障。宣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全職引進人才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執行,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緊缺專業人才等特殊人才,可以優化程序,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二、支持柔性引進人才
采取事后獎勵方式,根據績效擇優獎勵。按用人單位對照協議實際支付薪酬的30%(實際支付計稅薪酬應在5萬元以上)對用人單位給予獎勵,單個人才(項目)最高10萬元,同一單位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支持創新創業團隊
對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擇優分階段給予每個團隊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項目資助,且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申報單位實際已投入的配套資金。資助經費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及目標完成情況于獲評后下一年度起撥付,撥付周期最長為3年。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如符合相關條件的,還可申請購房補貼;獲得項目資助的創新創業團隊,均須在無錫工作(服務)不少于3年。
四、支持分層分類培育
1.項目資助。每兩年評選太湖文化名家10名左右、太湖文化英才20名左右、太湖文化優青50名左右。對入選太湖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優青的,擇優分別給予單個項目總額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項目資助,且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引進單位實際已投入的配套資金。凡已入選江蘇紫金文化英才、文化優青的直接申報認定為太湖文化英才、文化優青。
項目資助每年申報一次,采取個人申請和審核評定相結合的辦法。人才憑項目計劃書和詳細預算申報資助,經評審立項后下一年度起撥付,撥付周期為3年,首年撥付比例不低于40%。5年內,同一人才申報的項目原則上不超過2個。
2.教育培訓。組織太湖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優青參加省、市高層次宣傳文化人才專題培訓班,提高宣傳文化人才政治素質和專業能力。
3.優先推薦。凡入選太湖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優青的,優先推薦申報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江蘇紫金文化獎章、江蘇社科名家、紫金文化英才、紫金文化優青、省雙創計劃等國家、省級重點人才工程。
4.展演展示。鼓勵太湖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優青舉辦個人專場演出、個人作品展示、制作個人專輯資料等。
5.職稱評聘。對于文化名家、特別突出的文化英才、急需緊缺的文化優青需要晉升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受學歷、資歷、職稱層級的限制,直接申報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認定高級或正高級職稱;崗位聘用時,可優先聘用。
6.宣傳推介。開設線上線下專題專欄,廣泛宣傳太湖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優青及其成果,在全社會營造尊才愛才的濃厚氛圍。
太湖文化名家、文化英才、文化優青按照市有關規定享受生活醫療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