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平安升級公司品牌標識 已是第五次品牌“變臉”
2022-07-29 15:43:34
(資料圖)
中華網財經7月29日訊: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消息,近期,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杭州禾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獲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銷售房屋行政處罰》的通報。
通報中,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指出,現查明,杭州禾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泰旭樂悠城項目1號樓于2018年6月29日經審核同意后進行預售公示,公示期三天后于2018年7月2日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號為杭售許字(2018)第000051號后期因預售范圍變更,你公司申請預售許可變更,并于2018年10月30日取得了杭售許字(2018)第000051號更1預售證。但你公司確于2018年6月29日,即預售公示之日起開始收取案涉項目1號樓的購房款。
根據證據材料,本機關認為你公司在泰旭樂悠城1號樓取得預售許可證前對商品房屋進行銷售并收取購房款的行為,違反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鑒于該行為發生在預售許可申請已審核通過,公示期尚未屆滿期間,未產生實際影響,屬于違規行為情節輕微的情形,故決定對該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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