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嚴防銀行保險資金被用于盲目“加杠桿”,強化金融反壟斷
2018-10-10 14:21:48
新京報快訊(記者吳為)10月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此次納入藥品目錄的17個藥品中包括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
這些藥品是經過3個多月的談判進入醫保目錄的。包括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17個談判藥品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平均低36%。
“這些抗癌藥納入醫保以后,會使大量的原本負擔不起的患者可以用得上新藥,可以改善他們的治療效果。” 國家醫療保障局局長胡靜林介紹,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充分體現了對醫藥創新的重視和支持,17種談判抗癌藥品中有10種藥品均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種。
國家醫療保障局在通知中要求各省(區、市)藥品集中采購機構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將談判藥品按支付標準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公開掛網。醫保經辦部門要及時更新信息系統,確保11月底前開始執行。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統籌地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談判藥品的供應和合理使用。因談判藥品納入目錄等政策原因導致醫療機構2018年實際發生費用超出總額控制指標的,年底清算時要給予合理補償,并在制定2019年總額控制指標時綜合考慮談判藥品合理使用的因素。(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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