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泰泛華聯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積極響應互金整治新規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3月28日下發了新文件,名為《關于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通知》(以下簡稱29號文),關于網貸領域中資產管理業務驗收工作,29號文在驗收標準、驗收流程、分類處置、其他相關要求這四個部分,做出了明確要求。作為互聯網金融平臺之一,富泰泛華聯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第一時間明確了29號文各項要求。
29號文要求包含但不限以下內容:未取得金融牌照不得從事互聯網資管業務,互聯網平臺不得為各類交易場所代銷,包括引流,互聯網資管模式需要立即停止,存量業務最遲于2018年6月底壓縮為零,未經許可依托互聯網以發行銷售各類資產管理產品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行為,應當明確為非法金融活動。
29號文發布表明,網貸機構被監管層定位為純信息中介,如果網貸機構想要從事其他金融相關業務,則需只有經營牌照,接受金融監管,否則不予備案。富泰泛華聯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一家成立五年互聯網金融平臺,始終堅持以“讓老百姓都懂理財”為理念,自2015年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指導意見》開始,富泰泛華聯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就一直積極響應國家政策。
2016被稱為網貸監管元年,從2016年8月,銀監會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開始,緊接著在2016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同年11月,銀監會聯合工信部、工商局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富泰泛華聯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始終緊跟國家政策。積極配合各項監管文件。
2017年從《關于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通知》119號文開始,直到年底《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通知》57號文為止,這一整年可以被稱為合規之年。在一年里,富泰泛華聯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前實現銀行托管,不斷改善信息披露情況,始終為廣大投資者著想,努力做讓投資者放心互聯網金融平臺。
2018年作為合規驗收之年,無論是3月28日發布29號文,還是日后發布每一項文件,富泰泛華聯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必將積極響應,配合監管部門反復強調“去杠桿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監管信號,堅決抵制防范由此發生金融風險以及社會不良影響,為廣大投資者創造一個良好投資環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