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拆遷律師 農民注意:土地征收,這些人是沒有權利的!
說到土地征收,相信很多農民朋友是吃了很大的虧的。這主要是因為土地征收要么征收補償款偏低或者補償款不能足額到位;要么土地被強行違法征收;更有甚者,會危害到被征收的農民朋友的人身安全。基于這樣的現象,很多農民朋友對土地征收是非常反感的。
但是,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土地的征收、房子的拆遷是不可避免的趨勢。所以,對于征收土地,在明律師告訴大家的是必須要用積極的態度去面對。
這時候就會有農民朋友反應了:倒不是我們非要阻止土地的征收,很多時候,是村委會、村集體的一些干部、官員帶頭來征收土地,拆我房子。理由是千奇百怪。但是,村委會把土地給我征去了,總得給我補償吧。等我去找村委會要補償的時候,村委會卻不認賬了,這就讓我們老百姓很難辦了。這村委會到底有沒有權利征我的土地呢?征了之后我該找誰要補償呢?
針對這樣的問題,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拆遷律師根據多年的拆遷代理經驗給你以下的答案:
一、村委會不能組織征地
在征收拆遷中,被拆遷農民會遇到很多不明人員來指示征收土地、上門發布公告、拿著協議讓被拆遷人簽字……等等行為,這些不明人員中不乏有村委會的工作人員。這讓不懂法的農民不明所以,不知道該怎么辦,但看到有村委會的人之后,心里會產生信任感,因此簽了一些不明所以的協議,然后房子就不知道被誰給拆了,土地也不知道被誰給征了,農民唯一知道的就是這里面有村委會。
我國對土地用途有著非常明確而嚴格的規定。相關法律規定:征收基本農田須經國務院批準后才能實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必須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因此村、鎮政府既無土地征收的審批權也無實施權。
相關法律規定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征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須經國務院批準后才能實施,征收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后方可實施。
第四十六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因此:村委會要求征收土地行為無效,被征收農民有權利拒絕聽從。
二、法律訴訟是維權途徑
但是,雖然法律有明文規定村委會無權征收土地,但在農村,村委會或鎮政府虛構國家征收土地的事實,轉手將土地賣給開發商以謀取暴利的事情還是時有發生,這時候我們又該怎么維護我們的權益呢?
在明律師給你提出以下建議:
一、相關村民有權拒絕村委會、鎮政府的“征地”行為,村民可以向當地的國土部門舉報或申請查處;
二、如果相關部門漠視農民權益,對違法行為不管不問,村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其履行職責;
三、如果遇到“強征”、“強拆”,一定要保持冷靜,及時報警并以錄音錄像的方式保留證據。隨后以法律訴訟方式進行維權救濟。
作者/黃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