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文旅融合視角下的長城文化展示_全球速讀
2023-06-27 00:40:44
(資料圖)
1、根據企業會計制度(2001)的有關規定:企業對外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應單獨設置“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和有關的材料明細賬,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不包括在“原材料”科目核算范圍內。
2、2、工業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在制造完成驗收入庫后,視同企業的產品,在“庫存商品”科目中核算。
3、因此,受托加工業務的會計處理為:接受客戶交付的原材料等不進行會計處理,但應當設置“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
4、2、發生的加工人工、制造等費用借:生產成本——代制品貸:應付工資、制造費用 等科目3、完工入庫借:庫存商品——代制品貸:生產成本——代制品4、收取加工費借:應收賬款 等科目貸:主營業務收入 等科目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結轉代制品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科目貸:庫存商品——代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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